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宁四金发[2014]53号
关于对公司各部门、分公司工作人员
实行岗位双向选择的决定
各部门、分公司
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,建立一支精干、高效且充满活力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,按照定编、定岗、定员的要求。经2014年7月1日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对公司机关、分公司工作人员实行岗位双向选择。
一、按照“精简、合理、效能”的原则,对各部门、分公司岗位进行合理配置,由公司班子成员集体研究,决定各部门、分公司经理、书记人选,实行两年聘用期。
二、各部门、分公司经理、书记确定后,根据岗位设置情况,副经理、中队长、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自行选择部门和岗位,由各部门、分公司经理、书记确定其人员组成。各部门、分公司副经理、中队长及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每年开展一次。
三、落选人员在本部门、分公司岗位已满情况下,可选择其他部门缺员岗位,经征询缺员岗位部门经理意见,仍不能上岗的,作待岗处理。
四、落选人员实行1个月待岗期,由所在部门予以安排,待岗期间享受本人工资总额的60%工资(三个月不享受绩效考核工资),享受60%的公务交通补贴。一个月待岗期满,由本人申请,部门、分公司提出岗位鉴定意见,决定是否聘用。如被聘用,其岗位工资在原岗位级别工资基础上下调一个级别。如仍不被聘用,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。
特此决定
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
2014年7月1日
抄送:公司领导
各部门 分公司
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行政部 2014年7月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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